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4年面向全国招收28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法律硕士(非法学)240名(含推荐免试生130名),法律硕士(法学)40名(全部以推荐免试方式招生)。
此外,法律硕士还招收港澳台生和留学生,并与中国大陆的学生执行相同的教学培养方案,具体事宜请见“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招收港、澳、台人士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和“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北大法学院招收的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将全部在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校本部进行招生和培养。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有关学费和复试分数线等事宜,均按照本简章的规定招生。
一、推荐免试生
1.我校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选拔办法》,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
我校将在今年的推免生招生中,继续针对知识产权法方向、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方向和卫生法方向试行定向招生,即在推免申请和初取阶段就确定专业培养方向。欢迎本科为理工科背景和医学背景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报考我校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和卫生法方向的法律硕士。其中,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方向中所属的能源法(核政策与法律),将优先考虑本科为物理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自2014年起,我校还将面向法学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具体办法和要求请见“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选拔办法”。
3.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初取名单确定后即进行公示,时间大约在10月中下旬,届时考生可查阅相关信息。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招收应试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不限学科专业;
4.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3.报名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初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为全国联考。初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至5日,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安排为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01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科目名称如下:
① 想政治理论
② 外语:(英语一、俄、日、法、德任选其一)
③ 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 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四)参考资料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俄语、日语使用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试题,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最新考试大纲;德语和法语由我校命题;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五)资格审查和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前对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届时请提交考生报名表(登录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本科正式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等证明材料。
差额复试的时间为3月下旬。复试形式为笔试,复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130%。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六)录取
1.除推荐免试生、港澳台生和留学生外,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限从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中选拔。
2.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约占30%,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七)调剂录取
对于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但不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办理调剂手续。
(八)健康检查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制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全部法律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之内,按照各自的教学培养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四、户口、档案和就业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可转入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
五、培养
1.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将在第一学年强化法学基础课学习,自第二学年开始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目前已开设15个方向,即金融法、房地产法、财税法、知识产权、国际商法、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刑事法、卫生法、商法、市场竞争法、法律与公共政策、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利代理、国际公法。课程设置请见各专业方向的培养计划。
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自入学起即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目前试点开设四个专业培养方向,即金融法、财税法、商法、国际商法。课程设置请见各专业方向的培养计划。
2.强化实务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训练。各专业培养方向开设的专业高级课程具有强调专业性、实务性和应用性,安排或者聘请本院骨干教师、外聘知名教授、实务部门专家授课,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和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3.加强社会实践的作用。要求学生必须在法律实务部门累计完成至少为期三个月的专业实习,完成实习报告,实习鉴定合格,方能毕业。
4.实行导师组基础上的双导师制,本院与法律实务部门进行联合培养。聘请来自立法、司法、政府部门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大公司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与本院教师共同指导学生专业课程、法律实务课程的学习、实习、论文写作和就业。
六、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专业实习任务,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学费
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66000元;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拟定为44000元。学生可以分期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22000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和毕业等手续。
八、奖学金和助学金
按照我校相关规定,专业硕士不享受学术型硕士学业奖学金。自2010年起,法学院在学校资金配比和社会资助等多方筹集资金专门设立法律硕士研究生奖学、助学体系,辅以国家助学贷款,从而保障更多优秀生源在网投十大信誉排名不断优化的法律硕士项目之中得到更好的发展。
1.奖学体系,由法律硕士新生奖学金和法律硕士励志奖学金两部分构成;
2. 助学体系,由国家助学贷款、法律硕士院长助学金和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三部分构成。
上述法律硕士奖学助学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到法学院网站学生工作奖学助学栏目查询。
九、住宿
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入住万柳学生公寓,并按其相关要求和规定缴纳住宿费。
十、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室 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5028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网址: http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红二楼2102室 邮编:100871)
咨询电话:(010)62751354,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研究生院网址: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
免试生咨询电子邮箱为grsmss@pku.edu.cn,应试生咨询电子邮箱为grszsb@pku.edu.cn。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