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名额
1名;从北大物理学院、化学学院、元培学院和法学院应届本科生中招录。
二、申请条件
(一)物理学院、化学学院和元培学院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生申请者,参照《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招录推荐免试法学硕士研究生办法》(2012年7月)二之(一)、(二)、(三)项的规定执行;
(二)法学方向元培学生申请者,适用《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招录推荐免试法学硕士研究生办法》(2012年7月)二之(一)、(三)项的规定;
(三)本院应届本科生申请者,适用《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招录推荐免试法学硕士研究生办法》(2012年7月)二之(一)、(二)项的规定。
三、申请程序
适用《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招录推荐免试法学硕士研究生办法》(2012年7月)之三的规定。
四、审核与面试
(一)法学院教务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和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推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推免资格,由法学院教务办公室通知其参加推免面试。
(二)申请人参加的专业面试,采取现场中、外文问答方式;每个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得低于20分钟。
本专业直博生面试不涉及法学专业问题。
(三)专业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参加面试的教师不少于五人,面试教师对考生的回答情况,相互间不进行评议,各自评分后将成绩密封。
每个参加面试的教师所给分数相加除以参加面试的教师人数后所得的成绩,为专业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的计算工作由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完成。
(四)申请人应当在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公布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参加推免面试;未能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弃权。
五、初步初取
(一)申请人面试成绩未达六十分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初步初取。
(二)申请人面试成绩合格的,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应将其本科期间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出其参加推免选拔的最后成绩。
在最后成绩中,本科期间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六、附则
本办法未予明确的事宜,或者在施行过程中有关当事人对本办法的规定有疑问的,由法学院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