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胡尧,网投十大信誉排名2002级硕士校友、现任江苏广电集团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南京校友会副秘书长。
职业生涯:“从零开始”的法务
胡尧校友于2005年从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毕业,进入江苏省广电总局地方某综艺频道担任编导;一年后,他认为作为法律人的严谨和逻辑思维与强调跳脱想象、视觉观感的娱乐节目并不契合,于是申请调到江苏广电总台的办公室承担法务工作。回忆起这一转变时,胡尧校友说,当时电视台里并没有专业的法务团队,从自己一个人独当一面到逐渐扩展为七八个人的团队,其中的过程毋庸置疑是比较艰辛的,但成果斐然。在他的引领下,2008年5月,江苏广电集团成为江苏省第一批成功申请公司律师部试点的单位,这标志着法务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地将服务对象向单一化、针对性转变。
2011年,胡尧校友已经成为江苏广电法务部门的负责人,调到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继续工作,而幸福蓝海也于此年开始了IPO进程。在这里,“法务”这一概念所涵盖的业务范围更为宏大,版权经营等新问题涌现,但这一年轻的公司仍然需要一支新的法务团队、需要一个“拓荒者”。所以第二次“从零开始”,胡尧校友再次发挥了基础性的建设作用。回忆起这一段经历,他讲述了自己最有成就感的两件事。
2007-2008年,网络版权只能卖出十万元以下的价格,但同期电影市场中一部影片的版权却可以卖到上千万;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版权纠纷无法走诉讼渠道,所以一份严密完善的合同协议成为谈判机会和主动权的保障。胡尧校友由此开始意识到个人专业价值的重要性,这才是让人真正拥有获得感的源头所在。2009年,中国的视频网站还没有形成多足鼎立的垄断态势,在市场环境一派乱局的情形下,他被告知江苏广电准备投资某排名较为靠前的视频网站。这一决定初期并没有考虑聘请律师进行外部参与,所以初步底稿由胡尧校友来起草。台里规划投资该网站至其上市,于是胡尧校友独挑这一关乎公司乃至国家利益的重担,持续查阅案例、请教专业人士、咨询境外律所,最终起草并创立回购条文及财务模型,约定到期未成功上市则指定的部分股份可以被回购,并设定触发点的利息。最终,在国际形势动荡变化、网站未能按照预期成功上市的情况下,此份协议真正生效,用完备的条款挽回了江苏台巨大的经济损失。
刚来到幸福蓝海时,胡尧校友仍是独自一人负责法务工作,而IPO的起步要求企业和证监会、交易所等单位建立健全关系,工作难度大、工作要求高。同时,在中国的上市领域始终存在“券商为大”的特色,不同于国外中介机构与券商的相对平等,中国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只居于辅助地位,这就使得法务工作较为被动。在自主研究审核流程、相关法律法规等核心问题后,幸福蓝海在胡尧校友的有力保障下顺利通过各种审批手续,于2016年正式上市。
至今,幸福蓝海法务部的员工规模已扩大到7-8人,业务范围重点聚焦于影视版权经营方面,形成了具备高度专业性和业务熟练度的一支团队。从法科生到职场人士的转变过程中,胡尧校友对版权领域的认知解决能力、业务专业性和熟练度都已远远超出业界律师事务所的水平。他深深感悟到,职场中最为重要的乃是独一无二的个人竞争力,“一万小时定律”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永恒不变的信条。
燕园时光,师恩难忘
回忆起在北大法学院的学习时光,胡尧校友认为,三年法律专业学习的最好礼物便是法律思维方式的养成、法律信仰的始终葆有;同时鼓励在校同学们尽量从事与专业相关的领域,因为法律专业的社会认可度是让人在职业群体中立足的精神动力。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要努力成为这一特定领域的专家,降低自己的可替代性,树立起专业自信。
2004年5月,胡尧校友(后排右一)与同学们在法学院百年院庆之际合影
他发自内心地感恩自己遇到的一批好老师,尤其对潘剑锋、贺卫方、沈岿、强世功、苏力、邓峰等老师的学术成就和课堂风采印象深刻,并对当时正在北大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的申卫星老师的洞见记忆犹新。胡尧校友犹记得非典期间无法正常上课,强世功老师便给所有同学写了一封真诚恳切的长信。具体内容在时间长河的冲蚀下已经模糊不清,但始终能回忆起其行文内蕴感人至深的真实感受。2015年他和同学一起重返母校,在图书馆门口遥远望见强世功老师,阔别十年且在多批学生、多门授课量之下,强老师竟然能够一下子认出胡尧校友的法学院毕业生身份,甚至叫出了另一位同行同学的名字,这一小细节无不令人动容。胡尧校友甚至打趣地回忆申卫星老师和女同学喝酒的趣味时刻,为这段难忘的校园记忆平添了盎然生机。
2004年5月,胡尧校友(后排左一)与老师们在法学院百年院庆之际合影
2015年3月,胡尧校友与强世功老师在图书馆门前合影
校友会:大家庭与大课堂
胡尧校友性格外向开朗、善于沟通交流,虽然刚来南京工作时并不知道北大有专门的校友会组织,但仍在江苏广电集团的校友圈内结识了许多优秀的校友同行。他真正接触校友会工作是在2006年加入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南京青年校友会后,但仅限于以参与者身份参加迎新和节庆活动;法学校友会于2017年底成立后,胡尧校友担任副秘书长,平时积极承担时事讲座、企业参访等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为校友会迅速发展贡献出重要力量。他特别回忆了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国际关系学院1981级本科校友、南京大学特聘教授朱峰对南海问题和中东关系的小规模讲座,其独到见解和锐利观点令人印象深刻;同时他也特别感谢1977级本科宋健师姐、1983级本科王广军师兄和法学院南京校友会会长马思萍师姐对校友会工作的热心帮助,并分享了自己在校友会中感触最深的一件事,这件事与宋健师姐有关。
当得知胡尧校友所从事的娱乐版权领域时,宋健师姐作为一名资深的知识产权法官直接致电,与其讨论字幕署名方式、署名的法律性质等司法实践中产生困扰的相关问题。在电话中,胡尧校友当即给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署名主体所享有的是挂名权而非署名权。从法律性质上看,署名权是一种人身权,一定要基于著作权人本身;而实际操作中很多署名主体并没有直接参与影片创作,往往基于行业惯例、联合出品责任对影片进行不同程度的冠名,所以并不产生署名权。宋健校友随后带领法官来到江苏广电集团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双方就在审判中遇到的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获益匪浅。胡尧校友说,宋健师姐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司法实务领域的追求,永远在条文适用之外寻找实践中可能提升的空间,这种精神也鞭策着自己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秉持法治情怀。
南京各行各业优秀的校友们就是这样在校友会搭建的平台中互相交流、互为启迪,携手共同进步。展望未来的发展,胡尧校友认为,限于人力和物力的因素,目前法学院校友会的活动相对比较中规中矩,希望在今后能够汇聚更多校友的力量,将活动开展得更加有声有色、为校友会前行注入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专业思考:娱乐领域常见纠纷与娱乐法
胡尧校友作为服务于娱乐行业的法律人,向同学们分享了自己对劳务合同约定的剪辑权以及时下大热的娱乐法的思考。
在中国,电视剧行业遵循制片人中心制,而电影行业遵循导演中心制,但导演无法行使单独的著作权,原则上著作权应当属于投资人一方。然而,导演在电影制作过程中权力极大,有实质意义上的各种决定权,于是其与投资方的矛盾和摩擦剧增,产生关于“劳务合同约定的导演剪辑权”的纠纷。导演剪辑权并非法律上的权利,而是行业惯例使然的实际权利;在商事领域的广义范畴中,依照合同,剪辑权还是应当服从于著作权。
关于“娱乐法”问题,胡尧校友表示其概念在中国过于超前、有哗众取宠的嫌疑。娱乐法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影视公司,但中国娱乐行业的法律制度本身就不够全面,例如出品商和使用者关于未来收益的再分配问题就根本无法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下得到解决,娱乐法本质上是与尚未修订出台的《著作权法》相类似的。此外,娱乐界的管制直接归于党的宣传部,意识形态始终是国家的主要控制审查对象,尤其是针对电视剧行业;形如娱乐这类特定行业的规制有时不是通过法律来进行规范,更多时候是通过一定的上级宣传口径来加以引导。最后,“娱乐法”的内涵和外延均需要界定,不能把所有与版权相关的案例都归入娱乐法范畴。作为专业人士,胡尧校友不赞成把各种行业都套上一个特定的“法”,针对行业现状,最重要不是所谓的“娱乐法”,而是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一类基础性的理论。
寄语师弟师妹
法务行业在公司中往往处于不讨好的地位,因为法学院培养出的思维模式决定了法律人会率先对最坏的结果做出预判、永远做好最坏的准备,但这也正是法律人尊严和价值的最佳展现。在校的师弟师妹诞生于互联网时代,世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但这也是一个碎片化的时代,希望师弟师妹多进行系统性的学习,利用学校资源静心读书、抓住点滴光阴,在走上社会时彰显出自己的素养。
胡尧校友带领学生实践团参观江苏广电幸福蓝海成果展
胡尧校友与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实践团同学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