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敏,1961年毕业于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法律学系,我国著名的刑事诉讼法专家,现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教授,一级警监,是享受政府津贴的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专家。
崔敏教授的青年时期可谓历经磨难。他毕业后分到公安部,旋即调到中央政法干校(即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正当他满腔热血要干一番事业时,却被莫名其妙地污陷为"苏枚(康生之妻妹)案件"的凶手,接着自然是隔离、审查,他被下放到湖北沙洋的"五七"干校进行再教育,弄得身心疲惫。后来此案不了了之,崔教授暂时恢复了自由。殊不料文革十年中,旧案重提,他屡次无辜受审,对他的调查时起时停、久而无果,而他却不得不中止一切工作和研究,倍受恐惧惶惑的侵袭,身心受到很大伤害。但他始终坚持作人的原则,坚强不屈,赢得了刚正不阿的赞誉。
改革开放给崔教授带来了事业的春天。近二十年来 ,他兀兀穷年,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果的研究。从宪法学到法理学,从法律史到刑事诉讼法,他都有独到的见解,并先后撰写了《中国古代刑与法》、《中国当代刑与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新发展》等专著以及大量论文。
崔教授治学极其勤勉。在写作《中国刑诉法的新发展》一书时,他废寝忘食,每日在电脑前工作十七八个小时,春节也没休息一天。整本书只用两个月便完成。而且从打印到编排到书样校对他都事必躬亲,务求严谨准确。
作为刑事诉讼法专家,崔教授为尽早完善我国的法制费尽心思,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一再指出应纠正在理论和实践中"重刑法、轻刑诉"的倾向,强调必须认真遵行法定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他觉得首先要完善刑诉法。为此他几次上书全国人大法工委,力陈刑诉法原有之弊端。96年3月通过的新刑诉法的修订历时5年,崔教授从一开始就非常积极地参与研讨活动,他认真地考虑每个细节问题,陆续发表论文近20篇,提出了许多颇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如适当调整逮捕与拘留的条件;取消收容审查;废除免予起诉;审判中增强诉讼的对抗性,理顺控、辩、审三方的法律关系;他主张律师提前介入诉讼以保障辩护权的充分行使,等等,多已为新刑诉法所吸收。
新刑诉法的修订,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公、检、法、司各个部门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鸣。其程度之深为建国以来第一次。崔教授认为"这一事实本身就表明了人们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和法律观念的明显增强。"面对十几年来中国法制建设的长足进步,崔教授倍感欣慰,充满希望。
尝为人师,崔教授强调治学要联系实际,他的言传身教使一大批法律工作者受益匪浅;作为人父,他的潜移默化又为国家培养了两位法律系学生。近年来法律这门学问吸引了许多优秀青年,崔教授对此极为高兴:"老一辈法律工作者饱经风霜,对他们的最大安慰就是新一代人早日成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