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上午9点30分,北大法学院110周年院庆系列活动暨第十一期博雅公法论坛在北大法学院凯原楼303会议室成功举办。论坛的主题为聚焦立法法修改,本期论坛特邀全国人大常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春生做主讲嘉宾,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常纪文研究员、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湛中乐教授、网投十大信誉排名陈端洪教授共同担任与谈嘉宾,论坛由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王磊教授主持,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副院长王锡锌教授、法学院刘刚老师等出席论坛,来自首都各高校、科研院所的8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期论坛。
论坛开始后,王磊教授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立法法修改的背景,介绍了此次论坛选题的重要意义,并向听众详细介绍了各位出席论坛的各位嘉宾。
在进入论坛的主旨演讲阶段,张春生主任分别从立法法修改的背景和进程、主要考虑修改的问题以及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发言。立法法是规范立法工作的基本法,也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一部重要法律,主要是规定了立法体制、立法权限划分、基本的立法程序、法律适用原则以及法律冲突的解决办法等。在张主任看来此次立法法修改重点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是从立法体制上扩大立法主体;第二是要把立法权限划分具体化;第三则是按照中央全会的要求对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有所推进。
在此次修改中呼声最高的当属扩大立法主体的问题,对此主讲人认为一是要全面放权,所有的地级市都给此项权力,二是要分步实施,地方立法起始时间由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情况自行决定。立法权限划分是立法法修改中的一大难题,作为单一制国家,从国家体制来说中央和地方不分权。但宪法又规定了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而且该权限并没有明确划分,所以要实行两级立法难度就很大。因此,在地方立法“放权”的同时,立法法应当对于授权立法给出更为严格的规定。对于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张主任认为除了推行单项表决制度之外,要健全“三会”制度,即立法座谈会、立法论证会、立法听证会,还要加强立法评估等。
在随后的与谈环节,几位嘉宾分别就主讲人的演讲进行了精彩点评,到场的同学也和嘉宾作了很好的互动交流。论坛在近三个小时的讨论后圆满结束。
(文/李文曾 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