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招标中,我院张骐教授担任项目首席专家、组织申报的“构建中国特色案例制度的综合系统研究”,获得立项,项目批准号16ZDA068。
张骐教授的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哲学、比较法学、司法先例与案例指导制度等,长期从事该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张骐教授曾以“美国判例制度的方法论”为题作为“富布赖特访问学者”于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访学,曾以“司法先例制度”为题作为高级访问学者于2003年1月至2003年7月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研究。自1999年至今,张骐教授持续研究中国司法先例与案例指导制度,写作和出版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和专著,直接参与并推动了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影响。由于在司法先例以及案例指导方面的长期、突出的研究,张骐教授自2005年起应最高人民法院的邀请参与案例指导制度的设计和有关文件的制定,目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首批首席研究员。
学院科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