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纪年4710年(公元2013年)10月10日、11日,中国法律史学会轩辕纪年4710年(公元2013年)学术年会暨“中华传统法智慧与移植法制本土化改良”国际学术研讨会于杭州召开。应中国法律史学会及承办单位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邀请,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廖凯原法治与礼治研究中心及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原凯原中国法治与礼治研究中心)主任廖凯原教授与执行主任徐炳教授、中心项目研究员李任博士应邀出席了本次年会。
10月10日上午,在大会开幕式后,廖凯原教授发表了题为“轩辕反熵运行体系2.0(轩辕4708年-永远)”的主题演讲。近300位中国法律史学会与会会员怀着极大兴趣听取了廖教授的演讲,认为这是一个令人振奋、令人耳目一新的精彩演讲。与会者认为:廖凯原教授用轩辕黄帝主张的“科学观艺术”模式及现代法学概念来重新诠释、界定中国五千年来的法律文化,为法史学者展示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作为一位海外华人,廖凯原教授对中国法律史如此热爱,并像司马迁治史一样全身心致力于始于轩辕黄帝的中国法律文化的研究,这是相当令人钦佩的。很多参会者对廖凯原教授精深独到的历史观留下深刻印象,以往学者对中国法律史的研究往往始于春秋战国时期,而廖教授研究使用的主要材料是在司马迁时代已经失传而1973年在马王堆出土的《黄帝四经》,从而将法律史的研究视野又向前拓展了两千余年。
廖凯原教授演讲时提出两项重要建议来推动黄帝思想的研究:
其一,为了突出中国历史的传承并与国际接轨,将轩辕纪年插置入现行公历纪年,制订此纪年法来表述日期。例如,在表示公元2013年10月10日时,可以采用“轩辕纪年4710年(公元2013年)10月10日”这样的表述方法,即我们仍然使用公历纪年,但把轩辕纪元加在其中,以此来纪念我们伟大祖先轩辕黄帝及同辈祖先在4710年前(轩辕黄帝元年)以其爱民之心缔造中华文化共同体的丰功伟绩。
其二,他认为,自从中华人文始祖轩辕黄帝及同辈祖先在4710年前缔造了中华文化共同体以来,中国已经发展出十分详尽的科学观法治及以理为治的概念。这一概念又是基于轩辕黄帝“爱民”或“民本”的理念。作为黄帝子孙,我们有义务将此宣告于世人:
首先,轩辕的天命,可以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大宪章,授予人们推翻并诛杀暴君的权力。那些统治者,即使是经过合法选举产生的或被合法指定的统治者,他们一旦成为暴君,则立即丧失了统治的权力。统治者的统治权不是无条件的,这种统治应以确保全体公民受到人道、公正之待遇为前提,必须保证每一个公民享有免费教育、免费健康医疗并能平安地享受免费的物质财富。
其次,轩辕的法理,即科学观的法治及义理直接来源于至高无上的道。故而,没有任何人和组织可以凌驾于这些法与理之上。法与理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及组织。在秦国伟大学者型改革家商鞅的《商君书》中记载,“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因为这里的刑罚是公正的。
再次,轩辕的大同,亦即轩辕黄帝所缔造的文化共同体的使命就是实现中国梦,在这样的梦想中,每一个人都可以获及关怀,得到免费教育、免费健康医疗及免费的物质财富。为了实现此目标,我们必须基于“先予后取”的原则,建立科学观的免费午餐经济制度,“先予后取”原则可以为每一个人提供得以保持孟子所谓的“赤子之心”的动力,从而使每一个人能够一边追逐自己的梦想与愿望、一边无所拘束地乐在其中。
(演讲稿正文请见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