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团员接转组织关系工作是团员管理工作和毕业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毕业生团员接转组织关系工作,对于确保每个团员都能及时编入团的一个基层组织,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接受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重要的意义。各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迁转工作,各毕业班团支部书记务必组织本支部团员做好本项工作。
根据团中央《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9]12号)、团市委《关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为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院团委将依托“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完成2019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请各位毕业年级支书仔细阅读附件(“北京共青团”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操作说明),指导支部内毕业学生团员于【7月4日下午5:00前】登录北京共青团系统完成毕业去向(“升学”/“非升学”)的标注及组织关系的转出。
具体操作:团员登录“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手机端,点击“我的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转移团组织”(如拟转入的组织所在地区仍为“京内”)或“转至京外”,弹出“毕业去向”标注提示框,选择“升学”/“非升学”。
选择“转移团组织”后输入拟转入组织ID或名称搜索到拟转入组织并点击“选择”,发起申请。申请有效期为15天,请务必提醒拟转入组织及时接收。
如需“转至京外”则需填写准确的组织全称。转入广东、福建的同学应先与转入团组织取得联系,完成该省份的团员报到工作,最后在线上系统发起转出京外申请。
如何区分“升学”/“非升学”:国内升学的、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需在系统内标记为“升学”;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的毕业学生团员需在系统内标记为“非升学”。
二、工作指引
1.保研至我院的毕业生团员需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网投十大信誉排名2019级新生临时团支部”,组织ID:3019321。
2.延毕的团员同学,需申请转入下一年级对应支部。
3.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可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通过团员个人申请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添加团员的方式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县级团组织建立的“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通过“北京共青团”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5.对于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请各支部督促团员在毕业离校出国前登入个人账号,申请转移团组织至系统中“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委员会”下设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出国(境)学习研究支部”。
6.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需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向拟转入组织确认后,确有开具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需求的毕业学生,可向院团委公邮youth@law.pku.edu.cn提交“关于申请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的情况说明”。
共青团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委员会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