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学生助理的选拔面向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遵循自愿、公开、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
2、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
5、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
6、学习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7、能够做到工学兼顾。
三、基本职责与要求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管理办法(附件一)
四、基本管理
1、录取人数:共44名。其中教务办公室18名,法律图书馆12名,行政办公室10名,外事、科研办公室4名。
2、待遇:800元/月,每学期以5个月计算。
3、对于表现突出的专项学生助理,经聘任部门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评定优秀的,授予“网投十大信誉排名优秀专项学生助理”称号。
4、对于表现较差的,没有完成指定任务或迟到早退、无故请假的专项学生助理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入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专项学生助理,将予解聘;因故请假的应补齐工作量,未补齐的将适当扣减当月补贴。
5、专项学生助理应当就所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如有违反,立即解聘,并在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
五、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5日中午11:30
2.申请材料的提交:
(1)纸版材料:
②中文简历
将以上纸版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每份材料(按照申请表在上,中文简历在下的顺序)在左上角装订后提交至凯原楼201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62755078);
(2)电子版材料:
请填写信息统计表http://www.wjx.top/jq/16141002.aspx
注:以上材料均需在申请时间截止前提交。本岗位与学生兼职辅导员不可兼报。
法学院学工办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