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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卡尔霍恩vs林肯 美国宪制法理学之对勘
发布时间:2016-10-24
【内容简介】1787,费城制宪。一部宪法,南北各自理解、表述与维系。费城制宪的妥协共识奠定了美国宪法的制度基础,却并未终结南北争议及美国内部对于主权和政治理想的宪制竞争。1835年,法国人托克维尔借助司法考察外访项目游历美国,写下名著《论美国的民主》,在盛赞其“新英格兰自治”与“法学家精神”的同时,亦觉察到统一市场的政治拉动效应及国家主义精神的野蛮生长。1857年,斯科特案否决废奴主义人权人道理想,撕裂南北政治和局,“法学家精神”未能护佑裂变中的美国。卡尔霍恩与林肯,分别代表美国宪法理解的南北路线,美国式的“一国两制”及其整合进程不仅表现于国会争吵、法院裁判、废奴冲动与不稳定的政治妥协,其深层背景还触及了宪制法理学的“两种图景”的激烈对峙与竞争博弈。
为更好切入本次演讲及享受思想盛宴,主办方特推荐如下基本文献供提前阅读参考:
1、约翰·C.卡尔霍恩:《卡尔霍恩文集》(上、下),林国荣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詹姆斯·麦克弗森:《林肯传》,田雷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3、高全喜:“卡尔霍恩的州人民主权论以及美国宪制结构的历史变革”,载《学术月刊》2016年第9期
4、高全喜:“卡尔霍恩的政府论及其宪制法理学”,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第5期
(文宣内容由田飞龙博士撰写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