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毕业校友党组织关系转出流程
(一)发送邮件至pkulawyouth@126.com,邮件标题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姓名”,邮件内容包括:
1、姓名、学号、学生类别、年级、班级。
2、身份证号。
3、联系方式(手机)。
4、介绍信抬头。
发送邮件前务必与自己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联系,准确核实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介绍信抬头必须准确并写清党组织的全称,否则无法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去往北京市单位的,介绍信一般为所属单位的党组织(京内);去往中央和京外单位的,介绍信一般为当地省(市)委组织部或所去单位的相当级别党组织(京外)。
可填写的“介绍信抬头”类别(除此之外不得填写其他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6)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组织部及各铁路局(公司)党委,总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7)民航局直属机关党委及民航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企事业单位党委。(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5、转入单位全称,一般为党员实际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
(二)发送邮件后,保持手机畅通,等待法学院电话通知。
(三)接到电话通知后,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前往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凯原楼201办公室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缴纳党费。如本人无法前来,可持本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
(四)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须盖章后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交至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凯原楼201办公室。
二、开具党组织关系接收证明流程
党员在校生及已毕业党员校友如需法学院党委开具党组织关系接收证明,应于工作时间携带学生证(在校生)或有效身份证件(校友)前往法学院凯原楼201办公室办理。
联系方式:
史老师 010-62768235
冯老师 傅老师 010-62755375
传真:010-62756542
中国共产党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