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奖学金是网投十大信誉排名设立的荣誉性最高、资助额度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研究生奖学金。为更好地激励博士生投身科研,切实提高我院博士生培养的质量,根据2015年4月14日修订的《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5]67号),从今年开始,校长奖学金将实行动态评审。评审办法适用于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生(在校生)。
根据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研究生院奖学金、助学金办公室的通知,现启动网投十大信誉排名2015年在校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年度考核和评审工作。
一、评选方法
法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审小组针对该项奖学金确立了“学术第一”的评选标准,坚持以博士生的学术水平作为考察申请人的基本指标;同时注重考评博士生的综合素质(博士生参与课外活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等)。根据上述思路,法学院在该项奖学金评选过程中,以科研成果和学术潜力为中心,结合综合素质考察确定本年度获奖名单。
二、申请方法
(一)申请条件
在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博士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评选:
1、品行端正,心理健康,遵纪守法;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3、博士期间学术成果突出,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课题研究等;
4、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公益等活动;
5、综合表现良好。
但以下情况除外:
1、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的博士生;
2、毕业年级学生以及处于延期阶段的博士生;
3、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
4、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5、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者;
6、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或者不符合获得校长奖学金基本条件者。
(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并有意申请者,请提交如下材料:
1、《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2、博士期间成绩单(系统自行打印);
3、科研进展报告;
4、学术成果(复印件);
5、年度学习工作总结;
6、申请者认为有助于获奖的其他证明材料。
电子版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交至xuxiaoying@pku.edu.cn,纸质版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提交至法学院教务办公室。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5年6月23日11:30。
三、公示及异议
推荐名单将于法学院主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推荐名单公示期间,发现申请者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其推荐资格,并根据排名递补推荐。
四、注意事项
1、已获得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2、已获得才斋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与校长奖学金的评选。
联系人:徐晓颖 62751693
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