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第一学年基本完成专业基础课程学习的前提下,开始划分专业培养方向进行培养。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初步确定为17个专业培养方向,即财税法、金融法、商法、国际商法、房地产法、知识产权、专利代理、市场竞争法、刑法、卫生法、诉讼法、公法与公共治理、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国际公法、法律与公共政策、电子商务法、民法,分别依托在财经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商法研究中心、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中心、房地产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刑法研究中心(原刑事理论法研究所)、医事法研究中心、法律职业与司法考试研究中心、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电子商务法律发展研究基地、民法研究中心。
2.划分专业方向的工作流程为:法学院网上公布相关文件――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各研究中心审查申请材料、组织考核――各中心确定录取名单――法学院审批后网上公布结果。法学院网上公布如下文件:申请表、各研究中心和专业方向综合介绍及选拔办法、各专业方向教学计划、中心负责人及联系办法等,请同学们了解查询。
3.各个培养方向(研究中心)均公布了自己的报名条件和选拔标准,同学们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和报名。同学们报名后,各中心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组织面试,通过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和考核确定录取名单。各专业培养方向录取名单确定并公布后,不得再进行调整、更改和退出。
由于各专业方向录取名额的限制,建议同学们在填报专业方向志愿时尽量分散开来,不要都集中在所谓的热门方向,以免最终落选。
4.被各研究中心录取为该专业培养方向的同学,将根据本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的要求安排自己的选课和学习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专业必修课是各专业培养方向的核心课程,同学们务必给予足够的重视,并按照各研究中心和授课教师的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注意:经所属研究中心申请和学院审批,个别专业方向的教学培养计划有些微调,请同学们在自己的教学指导手册上修改、备注。详见各专业方向的“教学培养计划”。
5.在划分了专业培养方向后,各研究中心会尽快组织本专业方向的学生与本中心校内外老师们见面,布置专业必修课程的教学和指导老师的分配等工作,并根据各专业方向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毕业论文(选题须在本专业方向领域内)的指导与写作。
6.完成各自专业培养方向的教学计划、完成本专业方向领域内的毕业(学位)论文及论文答辩、完成专业实习,并经毕业审查合格者,除将获得法律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外,还将获得由法学院颁发的各专业培养方向专项证书。
7.请201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先下载、填写“申请表”,并按照各中心选拔办法中的要求准备其他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请统一交至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教务老师整理后交给各研究中心进行审查和考核。
注意:为保证每位同学均进入专业方向,请在报名表中填写2个志愿,报名表一式二份,连同每个中心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一起,分别投递给二个研究中心进行审核。如果二个方向均被录取,以第一志愿为准录取。
8.各研究中心拟录取名额上限为:
金融法方向:30
财税法方向:30
房地产法方向:30
国际商法方向:30
知识产权法方向:20
专利代理方向:20
诉讼法方向:20
卫生法方向:10
刑法方向:20
宪法行政法方向(公法与公共治理):20
商法方向:30
市场竞争法方向:30
环境法:10
法律与公共政策:20
国际公法方向:10
电子商务法方向:15
民法方向:15
实际录取名额将根据各专业方向报名和考核情况,由各研究中心决定并报学院审批。
9.分方向大致工作时间表为:
5月12日前,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月22日前,中心审查申请材料、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5月30日前,法学院网上公布各研究中心录取结果。
专业方向确定以后,请同学们按照各自专业方向培养计划的要求进行网上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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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7日
附件1:各专业培养方向介绍及选拔办法
附件2:申请表
附件3:各专业培养方向教学计划
附件4:各研究中心负责人及联系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