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投十大信誉排名(以下简称“法学院”)招录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工作,依据教育部和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名额:40名
二、招生范围
法学院每年面向本院、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元培学院法学方向(以下简称“法学方向元培学生”)、法学院认可的其他高等院校(详见附录一,以下简称“附录所列院校”) 应届本科生招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和法学方向元培学生共计招收22名,附录所列院校共计招收18名。
三、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本科期间未受过任何违法制裁和违纪处分;
3. 本科主修专业为法学专业;
4. 本科期间的必修课、限选课及通选课等课程全部合格,且符合下述规定:(1)附录所列院校申请人专业必修课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20%以内;(2)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清华大学申请人综合成绩绩点在3.2以上(含3.2);
5.本院申请人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17门专业必修课学分要求;法学方向元培学生须完成法学院培养方案规定的15门以上(含15门)专业必修课学分要求;本院 出国交流学生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14门以上(含14门)专业必修课学分要求,且综合成绩绩点在3.5以上(含3.5);
6. 外语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学生,英语水平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国家四级考试成绩优秀或者600分以上;国家六级考试成绩426分以上;雅思成绩 6分以上;TOEFL成绩100分以上;GRE成绩1300分以上;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学生,英语水平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国家四级考试成绩426分以 上;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校内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7. 申请人须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四、申请材料
1.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1份;
2.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份;
3.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个人陈述要求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 动情况、对法学领域和我国法律界的了解和认识,以及在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毕业后的预期就业目标等;
4.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3封。专家推荐信需由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5. 申请人所在学校或院(系)提供的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的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6. 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申请人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7. 申请人所在学校或院(系)提供的无违法制裁和违纪处分的证明;
8. 申请人外语成绩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9. 申请人是附录所列院校应届本科生的,还应提供其所在院(系)或院校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学生只需提交第1、2、3、5、8项即可。
五、申请办法
1. 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并打印申请信息表。
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学,请登录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
(网址:/index.html),提交本人基本信息。具体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请登录北大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相关通知。
2. 提交申请材料
有意申请者请访问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研究生院网页(
),或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研究生招生网,查阅当年招生目录、法律硕士招生简章、下载申请表格,并于2013年9月20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纸质档案袋,直接送(或邮寄)到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室),邮编10087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请在档案袋的左下角注明:法律硕士(法学)。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在规定日期前提交确有困难,可延迟至10月上旬补交。六、审核与考试
1. 法学院教务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和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通过者,由法学院教务办公室通知其参加推免差额复试,并在法学院网站公布考试具体安排。
2.推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考察法学专业知识。笔试考察范围:民商法、民事诉讼法;面试考察范围:民商法、经济法。
3. 本办法所称的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皆为百分制。有关笔试和面试的详细说明请见“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复试办法”。
4. 申请人应当在法学院公布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推免考试;未能按照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弃权。
七、初取规则及初取公示
1. 申请人专业笔试成绩或者专业面试成绩未达60分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2. 申请人专业笔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皆合格的,按照其专业笔试成绩与专业面试成绩权重比例计算相加得出其参加推免选拔的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及专业面试成绩权重比例详见“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复试办法”。
3. 法学院将根据本院(含法学方向元培学生)和附录所列院校的招生名额,以及申请人参加推免选拔的总成绩,分别进行降序排列,依次初步录取
4. 初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将在法学院网站公示。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八、参加全国统一报名
取得推免资格、通过法学院推免考试并被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需按规定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 能录取。外校推荐免试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院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已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校验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九、资格复审和录取
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需在6月份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含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成绩)和本科学校开具的无处分证明等材料提交给法 学院教务办公室。我校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 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 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通选课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
4. 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关于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招生、培养及其他方面的具体事宜,请登录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研究生院和法学院网站,查阅当年的招生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和规定。
本办法未予明确的事宜,或者在施行过程中有关当事人对本办法的规定有疑问的,由法学院进行解释。
十、联系方式 :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室)电话:(010)62757184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红二楼2102室)电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
2013年9月
附录一
下列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生,可申请法学院推荐免试资格:
清华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南开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院(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专业院(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院(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院(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院(系)、南京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院(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