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名额:130名
二、招生范围:教育部规定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5.本科期间的必修课、限选课及通选课成绩全部合格,且成绩优良;
6. 外语成绩符合我院的要求。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学生,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成绩优秀或600分以上;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以 上;TOEFL成绩 100分以上;GRE成绩1300分以上;雅思成绩6分以上。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学生,英语水平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成绩426分以 上;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校内四级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知识产权法、卫生法、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方向的说明
我校法律硕士将在强化法学基础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为了使本科专业背景与法律硕士专业培养方向更好地结合,我校将在今年的推免生招生 中,继续针对知识产权法方向、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方向和卫生法方向试行定向招生,即在推免申请和初取阶段就初步确定专业培养方向。欢迎本科为理工科背景和医 学背景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报考我校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和卫生法方向的法律硕士。其中,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方向中所属的能源法(核政策与法律), 将优先考虑本科为物理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申请程序
1. 登陆北大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或北大研究生招生网,查阅当年招生目录和法硕招生简章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通知,了解相关规定,下载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 登录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网上申报系统(网址:/index.html),提交本人基本信息,并打印申请信息表。具体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请登录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相关通知;
3.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13年9月20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纸质档案袋,直接送(或邮寄)到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室),邮编10087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请在档案袋左下角注明:法律硕士(非法学)。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在规定日期前提交确有困难,可延迟至当年的10月上旬补交。
五、申请材料
需要提交的推荐免试申请材料包括如下部分:
1.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1份;
2.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份。该申请表中需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填写申请人的成绩排名和推荐意见,由学校或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个人陈述》要求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 会活动情况、对法学领域和我国法律界的了解和认识,以及在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毕业后的预期就业目标等。
5. 申请人所在学校或院(系)提供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的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6. 外语成绩的复印件或证明文件;
7. 申请人所在学校或院系提供的无违法制裁和违纪处分的证明;
8. 由申请人所在院校教务处开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该推荐指标须由申请人所在院校提供。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以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六、审核与考试
1. 初审。法学院教务办公室依据相关规定和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我校推荐免试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者,由法学院教务办公室通知其参加推免生复试,并在法学院网站发布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
2. 考试。推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均为百分制,考试的具体方式和要求请见“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复试办法”。
七、初取规则及初取公示
笔试和面试成绩有一项未达60分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者,按照复试总成绩降序排列,依次录取。复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初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将在法学院网站公示。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八、参加全国统一报名
取得推免资格、通过法学院推免考试并被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需按规定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 能录取。外校推荐免试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院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已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校验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九、资格复审和录取
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需在6月份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含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成绩)和本科学校开具的无处分证明等材料提交给法 学院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我校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 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通选课程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
4. 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及其他方面的具体事宜,请登录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研究生院和法学院网站,查阅当年的招生简章及学校相关规定。
十、联系方式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室)电话:(010)62755028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红二楼2102室)电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