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2日上午,微信中获知敬爱的罗豪才老师在京与世长辞,闻此噩耗,难以置信,几度哽咽,心灵震动!罗老师一生从教于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弟子千百,晚生并非燕园学生,本不想缅文公众,只求私下戚戚哀思,追忆先生。然春节以来,读多位同行、旧友深情悼文,唤起阵阵回忆,昔日景象浮翩而现,数晚难以深眠。今早,罗老师遗体告别于八宝山举行,下午,北大法学院举行追思会,本人难赴当场吊唁,惟匆就拙文以表哀悼,伏乞尊鉴。
(一)
我1991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攻读行政法专业硕士学位,罗豪才老师主编的《行政法学》是当时考研的必读书,所以,罗老师的名字进京之前就已熟悉。进法大读研后,我计划硕士毕业当年再考同专业的博士。当时,法大行政法专业只能挂靠诉讼法招博士生,而罗老师在北大法律系的宪法学点可带行政法博士生,所以,考北大成为我的一个重要目标。当然,考北大博士并非易事,罗老师又是大学者兼北大副校长,自己唯有刻苦学习,在专业和外语上过得硬,才可能遂愿。幸运的是,中政大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有着良好的氛围和经验,王名扬、应松年、朱维究等老师负责的行政法专业研究生培养更是名实相符,一年多时间,实实在在地带给我专业能力和见识的增长,还有(专业)英文水平的提高。
1992年11月9日,我赴北大“蹭听”意大利罗马大学一位行政法教授关于行政处罚的讲座,讲座地点在临湖轩,主持人是一位满头银发的儒雅长者,气度非凡,报告期间还不时提醒口译专业概念,我猜得出该长者就是罗豪才老师。清楚记得,罗老师外罩一件银灰色厚外套早退出讲座,冬日冰封未名湖畔的氛围和罗老师的特有气场深深吸引着我!报告结束回法大的路上,我拐到人大书店买了南博方的《日本行政法》,在书的扉页上写了自我鼓励的一句话:誓与罗翁研此法!正因为有手写的购书日期,才能记住这一天是我第一次看见罗老师。
接下来,通过当时在北大法律系进修的安徽大学法律系程雁雷老师的联系、落实,我得到了罗老师的允许,参加他给北大宪法行政法研究生讲授的行政法课。第一次在北大上课,罗老师不认识我,还问法大一位行政法研究生今天来了吗?我举手报到。由此,我开始了为期一年左右旁听罗老师行政法课的历程。罗老师校务、社会事务繁忙,上课时间和地点多变,但我从未缺下一次课,仅有的一次例外,我在京外,委托法大一位同学去听课帮我做了笔记。
在罗老师的课堂上,不仅讨论平衡论和行政法实务,还有机会聆听其介绍时政话题,包括全国两会现场讨论的一些内容;值得一提的是,罗老师在课堂上一以贯之的心平气和与儒雅之风——咳嗽的手势、用手帕的方式、课间抽烟走出教室的习惯、外事活动结束后上课着装的变化等,无不潜移默化着学生。课堂上,不仅有罗老师的讲授,还有诸多硕士同学的参与和讨论,由此,我认识了同届的北大研究生温辉,下一届研究生沈岿等;课堂上,授课老师偶尔会变,由此,我得见国务院法制办的高帆老师,认识了罗老师的首位博士生袁曙宏先生;还在北大法律系全国首届行政审判法官培训班上听到最高法院江必新的讲课;认(见)识了北大法律系的龚祥瑞先生、姜明安、湛中乐、王天成等老师和学长……
(二)
对我来说,一切都在正常、明确准备着:1994年硕士毕业考北大罗老师的第二届或第三届博士生。同身边众多勤奋、上进的同学一起的努力,让我对专业和英文充满自信。可是,1993年夏天,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中政大获得了中国外经合作部和澳大利亚外交与贸易部合作的奖学金候选人计划。起初,我并未当真,就是准备英文水平考试,这同来年考北大博士也不矛盾。我还专门在一次下课之后,同罗老师边走边聊出国读博一事,罗老师和我推着各自的自行车,一直说话到校长楼前。他的意思是,法律专业出国学习绝对是好事,但如果以后还要回到国内来工作,在外读博未必是最好选择。接下来,应届硕士毕业出国读博一步一步变得真实而迫切。当时,我对澳方大学一无所知,经过咨询去过澳大利亚的马怀德学长,申报了墨尔本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和悉尼大学。澳方大学录取需两位教授的推荐,我想到的是罗老师和应松年老师,而让罗老师推荐也决定了我后来的录取学校。
写推荐信的谈话预约在晚饭后,我去了罗老师在北大东门外的家中。第一次去罗老师家,住房并不宽敞,进屋关门后,看见门后挂着一个牌子“老罗不在家”,我想象得出在北大做副校长是一件十分繁忙,耗费心神的事情。客厅就坐后,罗老师问了我的具体要求,是推荐到导师,还是只推荐到学校。罗老师同澳方的许多教授都很熟悉,尤其是悉尼大学的Alice Tay(曾任世界法理学会主席、澳大利亚联邦人权委员会主席,现已逝世),俩人皆出生在新加坡,小时候彼此是邻居,常年有联系。最后,决定推荐信笼统写,不具体到教授和大学。罗老师只让我提供了自己的基本情况,主要凭彼此的日常交谈和了解完成推荐信。
两日后,我同北大校办周秘书联系后去校长楼取推荐信——北大校长办公室的文头纸,6份全英文推荐信并逐份签名。周秘书说:“罗老师为人写出国推荐信很多,都是手签一份后复印,一次签6份这是第一次;另外,罗老师转告,他虽然用了北大校办文头纸,但由于你不是北大学生,他落款是法学教授,不署副校长,以免误解”。那一刻,我满心的感激无以言表!谢谢罗老师看得起我一介寒门学生!回到法大宿舍,看着罗老师俊秀、地道的英文签名,再配上北大官方文头纸,舍友无不称奇、称赞。在那个打印机都不常见的年代,这样的英文推荐信让几位年轻学生感受到一次切实的外事熏陶。法大有老师告诉我,你能有罗老师的推荐信,外语又合格,出国当无问题。1993年11月,罗老师来法大留学生楼开会,我将刚刚装订好的自己的硕士学位论文交给他一份,以示留念,他畅然接受;1994年1月出国前夕,向罗老师打电话告别,我说,很遗憾最终未能跟您读博,给了那么多帮助,一盒香烟都没给您送过……
(三)
1994年2月,我离开北京,到澳大利亚后,听我的博士导师Cheryl Saunders教授(曾任世界宪法大会主席、澳大利亚联邦行政复议委员会主席)说,她(时任墨尔本大学法学院分管研究生副院长)一看是罗豪才教授推荐的学生,立刻决定录取,也就没有另外两所澳洲大学录取的可能了。这时,我也才知道,罗老师20世纪80年代先后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罗老师后来告诉我,他在墨大呆过较长时间,周末会在Victoria Market的咖啡屋坐坐,他同Saunders教授很熟悉且有很深的友谊。
由于自己的博士论文是关于中国行政程序制度, 1995年1月按照墨尔本大学的政策回国6个月做论文的overseas fieldwork,为此需要在国内找一位兼职导师。征得澳方导师同意后,我给罗老师写了信,他及时回信,欣然答应担当此任。
1995年春天的一个上午,罗老师在北大校长办公室同我面谈了他对我博士论文选题的意见,他认为,写司法审查或行政程序都很有价值。当我明确行政程序的选题后,他对行政程序理论与制度谈了非常系统的看法,这些内容在之前我参加的北大课堂上未听到过,不仅让我受益匪浅,也让我第一次感受到罗老师行政法学细腻、精邃的一面。谈话接近两个小时,期间还被一个重要电话打断,临近11点半,小雷秘书过来提醒,方告结束。此次单独长聊,我再一次感受到罗老师对学生、对专业的无私与认真。他的和蔼同我曾在校长楼外,见其怀抱双臂、面带微笑同北大员工和谐交谈何其相像。这是为人师、为校长的一种涵养与气度!
1995年春天,应罗老师邀请,我参加了他在逸夫法学楼行政法教研室的研究生讨论课,在课上,有机会再遇湛中乐,也非常高兴碰见博士生甘文,还有(应当是在读硕士的)王锡锌等。同年春天,我回法大看望应松年老师,应老师说,当天中午在法大留学生楼召开《行政法学》统编教材修订会,罗老师过来,你一同参加吧。此次是我同罗老师第一次同桌用餐,并有幸同该教材的各位编写老师集中见面,罗老师最后还让我发表点意见。记得是这一年的春夏之交,在一次课后逸夫法学楼附近的步行中,罗老师告诉我,他将赴最高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职务……
此后的时间,我一直在澳洲撰写博士论文。1997年夏天,我回国联系工作,先到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拜见曹建明常务副校长,初步交谈了工作意向。然后,又去北京,准备联系去外交部或其他高校工作。最终有些纠结,只好又一次打扰罗老师,听取他的意见。这一次,罗老师说自己太忙,实在没时间见面,可以在电话里说说。记得电话聊了半个小时,最终,他鼓励我去上海工作。
(四)
就这样,我没回北京,1998年5月来上海临时工作,2000年获得博士学位后正式落户华东政法学院,先后担任该校行政法研究所所长、副教授、教授、《法学》杂志常务副主编。华政工作期间,我一直希望邀请罗老师来上海举办一次学术活动,这样对华政和上海地区的公法研究都很有意义,2001年昆明行政法年会期间,我向罗老师表达了此想法。只是罗老师此时已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京外的学术活动要等机会。2002年夏,致公党上海市委换届,罗老师来沪,华政校方非常重视,盛邀罗老师来华政,在华政校长楼一楼大会客室,华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原校长史焕章(罗老师北大的同学)出席与罗老师的会见,我列席。然后,在雨中移步交谊楼二楼,请罗老师做了一场“平衡论:现代行政法的本质”的报告,华政校长何勤华主持报告会。此次活动成功举办多亏康凯秘书的全程联系,华政副校长王立民全程接送。回京后,我向罗老师约稿并担任责任编辑,“平衡论:现代行政法的本质”一文最终在《法学》发表。罗老师很看重此文,文章清样出来后,罗老师让我传真给他,他逐字校对并反馈。我负责该杂志时有两个心愿,就是让罗豪才、江平两位法学大家的作品能出现在《法学》上,最终均得以实现。罗老师后来又让我将这篇文章翻译成英文,让他女儿和王锡锌负责校对,发表在《中国法学》英文版。
2002年秋,我赴美国访问一年,临行前同罗老师通了一次较长时间的电话,讨论了许多学术问题,他谈了对中美法学研究体制的看法,并说他对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非常关注,还兼任北大政府管理学院院长。2003年回国后,我在上海市徐汇区牵头一镇、两个街道的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研究,最终形成的成果《公共行政与社区发展》出版时,罗老师欣然作序。
此后,同罗老师就是在每年的年会上见面,短聊;我也在一个周末抽空去过一次罗老师北大的博士生课堂,听了一节课。课后,我和宋功德博士送罗老师上车,罗老师说,当天没有时间了,以后有机会再请我吃饭。这期间,罗老师开始了对软法的研究,组织了系列活动。2007年初冬,罗老师让我去北大参加软法研讨活动。赴京前,熊万鹏秘书电话告诉我,罗老师要请我吃一次饭。到京后的第一天晚上,在西单附近的一家餐厅,罗老师和万鹏准时到场,几位北大校友作陪。我赠送罗老师一支德国钢笔,罗老师推辞不受。我说,认识您15年了,承蒙那么多关心和帮助,啥也没送过老师,如不收下,我会终生遗憾。其他晚辈一起劝说,罗老师终于收下我唯一的一份礼物。
第二天,在北大法学院三进召开软法研讨会,罗老师按约将他刚出版的一本软法书赠送给我;会务人员还特别提醒,外地来京的参会人员有500元补助。研讨会为期一天,中午,罗老师同参会人员一起聚餐,他专门将我喊过去同其一桌;晚饭是专门宴请英国来的一位法学教授。据说罗老师是提前到餐厅,落实仅一桌的餐饮和费用。包万超博士说,看罗老师点菜时的谨慎,心里不好受,罗老师这样的人点餐还在留意不要超标。透过这些点滴,看得出罗老师做事的原则和规矩。此次研讨会期间,罗老师告诉我,如可能,在北京多待两天,他邀请了世界著名经济学家斯坦福大学青木昌彦教授来北大讲座,并会正式宴请青木教授,希望我一道出席。我理解先生盛情,也知道机会难得,于是在京静待了两日。第三天下午,罗老师在北大法学院三进会见青木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沈岿和我参加会见;期间,探讨了经济发展、环境权利及日本的教训与经验。然后,罗老师引领青木教授进入报告厅,报告主题为社会博弈规则及其分析方法,会议由宋功德博士主持,姜明安教授作评论。报告会后,我们一行数人分车至全国政协礼堂宴会厅,罗豪才副主席、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和外事局负责同志宴请青木教授,我同桌作陪。这是我唯一一次参加罗老师以国家领导人身份主持的宴会,真切感受到罗副主席严谨、优雅的外交礼仪和领导人风度。回沪后,我给罗老师的致谢信中写道:有幸在京几日追隨先生左右,研习软法,聆听高论,结识名士,屡蒙款待,不胜感激。岁月如梭,時隔十余载,先生倜傥依旧,细微点滴,师表风范,堪为俾下毕生之楷模!
在我同罗豪才老师相识、交往、跟随其点滴学习的20多年间里,罗老师作为侨领,爱国之心、爱国之行不懈,终生为侨届凝心聚力,鞠躬尽瘁!罗老师乃一代法学巨匠,学贯中西,弟子遍及五洲四海,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殚精竭力,影响深远!罗老师系一代鸿儒,是燕园里的一道风景,高高的身躯、大气的穿着、彬彬的礼仪、厚雅的待人,其风采和人格魅力,有口皆碑!
敬爱的罗老师安息!
2018年2月24日稿于沪上佘山脚下
(作者为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司法研究所所长;文中的一些时间、地点和人物凭记忆写成,如有差错,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