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台湾大学法律学院(Taiwan University Law School)
交流时间:1学期,秋季学期或春季学期
要求:交流时间:1学期,秋季学期或春季学期
(1)法学院全日制学生,赴台时为本科二年級 (含)以上或研究生一年級 (含)以上
(2)身心健康,品行修养和基本素质优秀
(3)法学基础扎实,学业表现良好,本科生GPA2.44( 含)以上或排名前 40%;研究生无成绩限制
(4)学术研究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优秀
经费:免学费,生活费自理
性质:交流,无学位
备注:秋季派出学生最好已通过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