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Law School)
交流时间:1学期,秋季学期
要求:交流时间:1学期,秋季学期
(1)法学院全日制学生,仅限本科生,且赴港时为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2)身心健康,品行修养和基本素质优秀
(3)法学基础扎实,学业表现良好,GPA3.0以上且不能有挂科记录
(4)学术研究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优秀
(5)外语水平优秀,申请学生在申请时需具备IBT100以上和IELTS7.0以上的英语成绩
经费:免学费,生活费自理
性质:交流,无学位